律师解析:
1.
误工费由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决定。
误工时间以治疗
医疗机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有固定的,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平均
工资。
3.双
十级伤残不影响
误工费计算方式,但可能影响误工时间认定,结合证明和收入可算出费用。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因伤致残。在确定误工费时产生争议。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对于误工时间,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与小朱认为的时间不一致。小朱觉得自己因伤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应更长。同时,关于
伤残情况是否影响误工费计算方式也存在分歧,小朱认为双十级伤残应在计算上有所不同。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误工时间应根据
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所以本案中应依据医疗机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而非小朱个人认为的时长。
2、双十级伤残本身不影响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误工费计算主要依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相应规则计算。所以本案应结合小朱的收入状况和合理确定的误工时间来计算误工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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