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与车祸竞合,
误工费承担分情况。
2.工伤时,职工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车祸中,对方担责,误工费由
肇事方和其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不足的,肇事方补。
4.符合
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双重
赔偿。
部分地区对误工费等费用,先由事故责任方赔,不足部分由
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补足。
案情回顾: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经认定该事故属于工伤。小朱所在单位以已认定工伤为由,称会按照停工留薪期支付他工资,拒绝其要求支付误工费的请求。然而,小朱认为对方肇事车辆负事故
主要责任,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误工费。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从工伤角度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小朱所在单位有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义务。
2、从车祸角度讲,若对方负事故责任,误工费应由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若符合
工伤认定条件,小朱可主张双重赔偿。但部分地区规定,对于误工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采用“补差原则”,即先由
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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