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出院在家休养或可主张
误工费。
误工费指
赔偿方需向受害方支付,从受伤到痊愈期间,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2.若医院材料能证明出院后需休养且收入减少,受害方可主张。
3.主张时要提供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证明。
误工时间依
医疗机构证明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
工资算。
案情回顾:小朱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出院后遵医嘱在家休养。小朱向肇事者小李主张休养期间的误工费,小李却认为小朱已出院,不应再有误工费。小朱拿出医院出具的
病历、诊断证明等,表明自己出院后确需休养且因此收入减少,双方就误工费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误工费是
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小朱出院后在家休养,如果有医院材料证明确需休养,且导致收入减少,其主张误工费合理合法。
2、小朱主张误工费需提供误工时间证明和收入状况证明。误工时间可依据医院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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