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伤赔偿标准精选解答 > 工伤与对方保险是否能同时去申报

工伤与对方保险是否能同时去申报

时间:2026.02.28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913人
律师解析:
1.工伤和对方保险一般可同时申报。
若对方保险是侵权第三人的商业保险,劳动者既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能向侵权第三人索赔,二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
2.工伤保险基于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工伤时的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侵权第三人赔偿基于其侵权行为
3.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赔,若已获侵权第三人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待遇时会扣除该部分。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期间被小胡驾车撞伤,小胡为车辆投保了商业保险。小朱申请了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要求小胡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民事赔偿。小朱认为自己应同时获得两份赔偿,而工伤保险部门认为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不应重复赔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的。工伤保险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受伤获得救治和补偿;侵权第三人赔偿基于其侵权行为对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小朱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能向小胡主张民事赔偿。
2、但对于医疗费等实际损失项目不能重复赔偿。若小朱已从侵权第三人处获得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在支付相应待遇时会扣除已获赔部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