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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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要是夫妻双方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但是没有办理房产过户,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和争议的。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约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过,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的物权登记仍然显示该房产属于原夫妻一方或双方,这可能会导致其中一方擅自处理该房产,从而引发纠纷。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房产归属,在未完成过户前,产权仍属于房产证注册人。 根据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权利变动需经官方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房产若未过户且注册名未变更,原始持有人仍拥有所有权。离婚房产过户需先析产,可作为豁免契税的证明文件,之后向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房产归属,在未完成过户前,产权仍属于房产证注册人。 根据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权利变动需经官方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房产若未过户且注册名未变更,原始持有人仍拥有所有权。离婚房产过户需先析产,可作为豁免契税的证明文件,之后向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男方,这是由于此项房屋并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若男方将房屋赠送给女方,法院也不会禁止,此时,民事主体双方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税额,切忌不要逃税漏税,否则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离婚以后,房产如果判给了孩子,当事人需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