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雇员在工作中遭遇人身伤害,若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发包方和分包商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若发包方或分包商明知或应知雇主缺乏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却仍发包或分包业务,则应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员应依法维权,向相关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非劳动关系的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当怎么赔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应当由雇主来进行赔偿,这是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问题的解释,11条当中的规定,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遭受到损害的话,雇主必须要承担这样的一种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