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企业处理
工伤小腿骨折
赔偿要走法定流程。
事故发生30日内,企业需向
社保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再做
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伤残等级。
2.赔偿方面,
医疗费、康复费等,有
工伤保险的从基金出,没缴纳的企业承担。
停工留薪期企业按原待遇发
工资。
3.有伤残等级的,基金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企业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等。
企业拒赔,
劳动者可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时小腿骨折,他认为企业应承担工伤
赔偿责任。企业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朱自行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但企业仍拒绝按规定赔偿相关费用,小朱决定维权。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企业未履行此义务,存在过错。
2、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后,治疗工伤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若企业缴纳了工伤保险,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内,企业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经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应分别支付相应补助金。此案例中企业拒绝赔偿,小朱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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