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动者怀疑患
职业病,准备
劳动关系证明、职业史和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等资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或
经常居住地的诊断机构申请诊断,机构会依规诊断。
2.确诊后,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向
社保行政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若其未申请,劳动者等在一年内可申请。
认定
工伤后可做
劳动能力鉴定。
3.按鉴定结果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没缴工伤保险费的,由单位支付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工厂工作多年,近期身体不适,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小朱向工厂索要劳动关系证明、职业史等资料,但工厂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小朱自行收集部分资料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出诊断申请,经诊断确为职业病。然而工厂未按规定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小朱决定自己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办理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的行为
违法。小朱自行收集资料向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符合法律要求。
2、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情况下,小朱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这也符合法律规定。若该工厂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朱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工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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