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上海社保补缴材料

上海社保补缴材料

1.因未及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招(录)用、聘用材料复印件;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政策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需携带《社保补缴办理通知单》。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