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
退房的情形大致有以下几种: 1、延迟交房; 2、开发商的原因导致
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买受人同意随意变更设计; 4、房屋无法拿到
不动产权证; 5、房屋不能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质量不合格; 8、
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9、房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 10、开发商将房屋进行了
抵押。 法律依据: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