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立案时应提交材料: 1、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
复印件;当事人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
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
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
授权委托书。公民
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
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
劳动合同、
工资单等。 5、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
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
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这就是劳动纠纷案材料程序的情况,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