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 1、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
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