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
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原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
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