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
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
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赠与人与受赠人的
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
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除非你们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公证)。但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