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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
在我国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是不适用死刑的,比如怀孕期间的妇女,这也是我国法律人性化的体现,那么除了怀孕期间的妇女还有哪些群体是不适用死刑的呢?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
2024-03-03 19:40:12
已帮助231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哪些
3首先根据
刑法
第48条规定,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
死刑
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49条的规定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有: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因此,在
刑事诉讼
的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
羁押
到执行的整个
诉讼
过程、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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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适用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1、垄断经营利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对手。2、侵犯商标权及商业混同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有标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以及知名商品特有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混淆、误认、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法律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形下,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如果需要送达法律文书是调解书并且受送达人拒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定合同单方解除权的适用什么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什么呢
停止执行死刑情形如下:(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形:(一)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形:(一)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人不能适用死刑
一、以下这些人不能够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只适用哪些情形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在诉讼中,对于责任构成的医疗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的证明,由受害患者一方负责证明。在此基础上实行过错推定,将医疗过失的举证责任全部归之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一方认为自己不存在医疗过失,须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车祸致人死亡后肇事方不愿调解(肇事方负全责),受害方在何时申请财产保全合适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是如何计算的以及诉讼费该由谁出?
【法律意见】 诉讼费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责任。双方互负责任的一般会分出比例承担诉讼费用。【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什么情形下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所有人权益与社会商品流转秩序两种权益权衡后的取舍。我国的立法也应该把善意取得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动产,不能再囿于动产的范围。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第111条已经对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即时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在受让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三)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四)转让合同有效。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另外,该草案第112条对于赃物、遗失物规定可以有期限,有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综上所述,基于经济发展和交易安全的需要,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是法理上,还是各国的立法都是主流观点,都是与国际接轨的立法趋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是1998年入伍,2003年复原的士官,一级士官,2006年该安置,没有人通知我,我一直在找,到2009年民政局安置办才给我开介绍信到造纸厂上班,我去造纸厂报到时,造纸厂工作人员说没有我的档案,让我找民政局安置办,就这样推来推去,直到2013年才给我补了档案材料,这时造纸厂破产了,导致我无法正常上班,今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我又去找,说给我安排国企,我打听后,就是政府自己的平台公司,没有一个正式员工,要么就是别的单位退居二线的人员,要么就是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人员,我想咨询一下国企是指哪些?他们把我分配到这个地方合不合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2]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朋友之前犯罪被警察给捉获,那时候还被上诉到了法院,被判了刑,就想知道不适用死刑的人员包括哪些呢
现行法律的规定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不适用死刑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怀孕妇女、75岁以上老人以及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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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查寻方式呢?
钱威律师
2024-05-15 05:17: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刘阳律师
2024-05-14 17:36:19
你好!首先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其次要看涉案金额和具体情节。
问题:未成年诈骗会怎么判?
钱威律师
2024-05-14 14:04:00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刑事案件赔偿及强制执行?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13:31:43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刑事案件类型
问题:与别人发生口角最终事情恶化拿刀砍伤了对方最后对方病情恶化死亡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15:23:39
鉴定伤情,构成轻伤的,追究老师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问题:学校老师踢孩子骨折了,算轻伤吗?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0:43:31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涉嫌罪名是什么?
问题:我涉嫌刷单洗钱了?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05:3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涉嫌刷单了被公安局冻结银行卡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05:46:47
您好?请问销售金额有多少获利多少
问题:涉嫌出售有毒有害物品罪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么?
郭海滨律师
2024-05-13 21:27:44
您好!可以帮助争取缓刑
问题:满16了洗钱400万会被判多久?
史成涛律师
2024-05-14 10:43:31
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涉嫌罪名是什么?
问题:我涉嫌刷单洗钱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05:46:47
您好?请问销售金额有多少获利多少
问题:涉嫌出售有毒有害物品罪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么?
刘阳律师
2024-05-14 17:36:19
你好!首先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其次要看涉案金额和具体情节。
问题:未成年诈骗会怎么判?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13:31:43
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刑事案件类型
问题:与别人发生口角最终事情恶化拿刀砍伤了对方最后对方病情恶化死亡属于什么案件类型?
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52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查寻方式呢?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05:3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涉嫌刷单了被公安局冻结银行卡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3 21:27:44
您好!可以帮助争取缓刑
问题:满16了洗钱400万会被判多久?
钱威律师
2024-05-15 05:17:2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处理?
郭海滨律师
2024-05-14 15:23:39
鉴定伤情,构成轻伤的,追究老师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问题:学校老师踢孩子骨折了,算轻伤吗?
钱威律师
2024-05-14 14:04:00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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