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的赔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
工资,由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另外的一次性
伤残就业
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由所在省规定的。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
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本人自愿
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劳动关系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 月,十级6个月。 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 达到退休年龄或者
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