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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收费吗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收费吗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2024-03-04 22:58:42
已帮助28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有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就是不动产登记证吗?
您好,
不动产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
不动产登记
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
证据
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建议您持
身份证
,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不动产登记簿是否记载了您的权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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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收费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是多久的
1、进行二手房预告登记的期限通常是:九十日,双方可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时办理。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具有排他性的法律效力。预告登记大概在9个工作日完成,费用包括预告登记费和档案管理费。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妻子下落不明丈夫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效吗
一、妻子下落不明丈夫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婚姻无效,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当事人应当凭宣告失踪材料,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才可以办理再婚。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办理网上预售登记算房产吗
1.办理网上预售登记不算房产。买卖双方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售登记,是用来保证将来产权能偶实现的。2.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预售许可证的房能解决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吗
1.买下预售的房屋能申请预告登记。根据法律限定,只要是签订有关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两方都能商定进行预告登记,以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并且如果预售人无按商定和预购人一起申请预告登记的话,预购人能够一方申请进行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商定能够向登记组织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认可,处罚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进行办理?
首先,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其次,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携带以下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房屋预售合同需要登记吗
一、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均作了规定内。1、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由此可见,向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的义务,购房者应督促开发商及时履行这一义务。二、【法律依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 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朱龙
问题:登记一年。脾气不合,俩人都同意离婚,给的彩礼我可以退给他,但是俩人没有信任度,想找人证明
可以通过协议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大月份引产,领生育津贴公司需要提供生育登记证明书,如提供给公司,后面在要宝宝影响后面的吗
育津贴只有任职工人能够享受。去职后,不能再享受生育津贴。《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第八条 女工人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准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工人产假前薪水的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工人生育或者小产的医疗花费,按照生育保险限定的事项和准则,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现在异地结婚登记需要开具未婚证明(单身证明)吗?
不需要单身证明,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需要带的材料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不需要单位证明3、3张红色背景2寸合影照片,到照相馆说照结婚照人家就知道。4、结婚证工本费9元。去之前最好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都复印一份,到登记处再复印就可能是1块钱1张了。5.必须双方本人到场,填完表签完字立等可取。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品房预告抵押登记与预查封时,在司法
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一般都会及时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取得不动产物权,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完成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3.现房的转让和抵押本来从房屋转让合同或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就可以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只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一是客观上具备了办理本登记的条件,二是预告登记的义务人是否配合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办理本登记。是否具备了办理本登记的客观条件,不同类型的预告登记有所不同: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开发企业(卖方)已完成了初始登记;2.预购商品房抵押的预告登记,《物权法》规定了“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本登记)的条件应包括两个方面,这才需要以预告登记来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因此,登记机构并不能简单地以起算日期起三个月时间已经届满来直接推定预告登记失效,因为还存在预告登记的义务人是否配合的问题。如果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则起算时间就是物权协议签订之日。但是:一是买方某甲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或是出于故意(如某些炒房者)。本例中。在本例中,双方没有在开发企业办好初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转移登记,开发企业随即办理了初始登记。如果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和预告登记的义务人对此各执一词,如果当事人在协议上约定某一天作为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在开发企业不能就上述某一事项提供证明的情况下,登记机构应按《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关于“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让预告登记失效,则应从协议所约定的一天起算,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不能为某乙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但开发企业认为,《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已规定了“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一房屋在开发企业办理了初始登记以后,在这一预告登记注销或失效前。金绍达,一时无法或不打算立即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远比立法时所考虑的问题更为复杂。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以前,除了以下情况;二是作为卖方的开发企业不予协助或故意拖延时间,等待三个月时间的届满,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的规定,便具备了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条件,而某甲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未申请该房屋的转移登记,便告知当事人该房屋原来已经办理过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1.有证据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债权消灭(如双方解除合同或合同被认定无效)商品房竣工后:预告登记是对预告登记的义务人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但某甲并未及时前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登记机构不能仅以三个月时间的届满来推定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已经依法失效。因此坚持要求我单位为某乙办理转移登记。时隔半年以后,开发企业和某乙前来申请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我单位发现该处房屋已设有预告登记,这就形成了双方的民事纠纷,难以也不应由登记机构来判断谁是谁非。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因此;2.司法部门认定预告登记已经失效;3.预告登记的权利人自己认可从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只要到了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时,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倘若长期处于这种限制状态,会损害预告登记义务人的利益。因此,这存在两种可能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预告登记是物权还是债权,如果不登记,会发生什么样的
一、是债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是典型的债权物权化,是对债权的确认,可以对抗物权。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得再次出售,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二、物权与债权的联系和区别:(一)两者的联系:1、物权、债权都是一种民事权利,基本的财产形式,反映经济生活中的财产关系。当中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2、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3、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二)两者的区别: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2、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3、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亦以占有为权利象征,而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等亦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公示常常伴随着物权的存在。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5、因此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设立某项物权,如未公示,可能仅产生债权而不产生物权。物权的设立采取法定主义,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5、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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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2024-06-03 21:25:48
可以改,在到产权处办理过户时可以改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和对方签订网约合同时,我和我老婆的分房比例填错了,已经签过字了,请问可以更改回来吗?
胡琳律师
2024-06-03 13:04:40
您好,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提起诉讼。
问题:我住在21楼前几天被淹了原因是因为保洁在22楼放水拖地忘记关手龙头了我们是安置房22楼是空置的物业就把钥匙给保洁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37:34
你是担心担保责任,被债权人要求清偿连带责任是嘛?
问题:朋友买房子给他担保,现在他不还贷款,法院起诉我,朋友前两年给别人也做了个担保,也被人起诉了,他的房子已经被别人拍卖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9 22:39:08
nh 会影响征信的。
问题:房子当初低压给银行贷款了现在房价掉了如果不还钱了房子不要了会影响征信吗?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1:14
你好,最好跟房产局问清楚。你描述的情况,一般需要公公、大姑姐、放弃继承份额,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问题:我想过户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子㇏婆婆已过世㇏有2个大姑姐㇏需要什么证件?
钱威律师
2024-05-26 08:14: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不交物业费,物业发短信说要起诉?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4:19
你好,一般只能预收6个月的物业费,超出部分是违规的。
问题:我是业主物业公司对一次交两年物业费给予很大优惠我可以交吗违反相关规定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5 07:01:21
自己的房子改造只要不占用邻居的地,不遮挡邻居的阳光,不用在意
问题:自己房子改造,邻居不同意如何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24 20:10:1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意外造成火灾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烧坏小厂房,各种机械不同程度受损,自己核算损失结果是五十万,但是也提供不了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
叶清风律师
2024-05-24 11:28:10
你好,不可以的,你可以办证之后再加名字
问题:购房时是我自己的名字上房办房产证时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25 07:01:21
自己的房子改造只要不占用邻居的地,不遮挡邻居的阳光,不用在意
问题:自己房子改造,邻居不同意如何处理?
钱威律师
2024-05-24 20:10:13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案件情况
问题:意外造成火灾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烧坏小厂房,各种机械不同程度受损,自己核算损失结果是五十万,但是也提供不了购买合同和购买发票?
包敬立律师
2024-06-03 21:25:48
可以改,在到产权处办理过户时可以改
问题: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和对方签订网约合同时,我和我老婆的分房比例填错了,已经签过字了,请问可以更改回来吗?
胡琳律师
2024-06-03 13:04:40
您好,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提起诉讼。
问题:我住在21楼前几天被淹了原因是因为保洁在22楼放水拖地忘记关手龙头了我们是安置房22楼是空置的物业就把钥匙给保洁了?
吕美亮律师
2024-06-03 09:37:34
你是担心担保责任,被债权人要求清偿连带责任是嘛?
问题:朋友买房子给他担保,现在他不还贷款,法院起诉我,朋友前两年给别人也做了个担保,也被人起诉了,他的房子已经被别人拍卖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29 22:39:08
nh 会影响征信的。
问题:房子当初低压给银行贷款了现在房价掉了如果不还钱了房子不要了会影响征信吗?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1:14
你好,最好跟房产局问清楚。你描述的情况,一般需要公公、大姑姐、放弃继承份额,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问题:我想过户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子㇏婆婆已过世㇏有2个大姑姐㇏需要什么证件?
钱威律师
2024-05-26 08:14:1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不交物业费,物业发短信说要起诉?
王淳律师
2024-05-29 18:04:19
你好,一般只能预收6个月的物业费,超出部分是违规的。
问题:我是业主物业公司对一次交两年物业费给予很大优惠我可以交吗违反相关规定吗?
叶清风律师
2024-05-24 11:28:10
你好,不可以的,你可以办证之后再加名字
问题:购房时是我自己的名字上房办房产证时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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