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在房子租出去后又边租边卖,还带着人来看房,遇到这种情况得按法律规定和租房合同的约定处理。
按照《民法典》,在租客正常租房子的这段时间里,就算房子的主人换了,租客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这就是大家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而且,房东得保证租客能正常使用房子。
要是租房合同里没写房东可以在租期内带人看房卖房,那房东这么做可能就侵犯了租客的权利。这时候,租客可以跟房东商量,让房东在合适的时间,提前打个招呼再带人来看房,别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要是商量不管用,租客可以给房东发个书面通知,告诉房东这么做不对,还得提出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如果房东还是不改正,租客可以找相关的调解机构来调解。要是调解也没用,租客就要收集好证据,像租房合同、和房东的聊天记录,还有房东带人看房影响自己生活的证据等,然后去法院起诉房东,要求房东停止这种侵犯自己权利的行为,并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就算合同里允许房东带人看房卖房,房东也得讲诚信,尽量少打扰租客的生活。毕竟大家生活都不容易,互相理解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