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工伤等级鉴定的时间方面,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对此做出了严格规定。
当职工遭受
工伤,其经过治疗后,伤势相对趋于稳定,并由此导致身体出现残障或者影响到正常劳动能力时,就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通常来说,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收到由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出具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适当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同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也需从速送达到申请鉴定的单位及个人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鉴定时间可能会因为地区差异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若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则
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重新鉴定的申请。
在此基础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将被赋予最终的权威性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