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涉及房产改革房屋而缔结的
借名购房契约被判定为无效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影响,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依据这份合同所获得的任何权益补须予以退让和归还。
例如,实际
出资的一方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应该由原名义购房人悉数返还。
其次,假若该房屋在缔结合同之后出现了升值或者从中获取了其他形式的收益,那么双方往往需要回归到各自的过失程度上来进行利益分割。
在双方均有错且程度相等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平均承担损失。
再次,如果在执行合同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因为自身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譬如原名义购房人未经许可擅自处理房屋从而对实际出资方造成了损害,那么,由于过错方的行为,他们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
赔偿责任。
总的来说,具体的法律后果将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