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所订立的买卖协议之中,若您觉得约定之
违约金较低,不能完全填补您因为另一方
违约行为所蒙受的
经济损失时,您有权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要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对其进行调整和提高。
在此之前,您有必要搜集并妥善保管那些能够充分反映您实际损失的各方面
证据,比如因为另一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开支,预估利益受到损害等等。
随后,您可向有权
管辖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请求,申请提高违约金的金额。
当这些机构接收到您的申请后,他们将根据买卖协议的执行情况、双方
当事人责任的大小以及预期利益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决定是否应该提高违约金以及具体的增幅。
然而,请务必注意,经过调整后的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出您实际损失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