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取决于租房合约中对于租期和交接日期的相关条款规定。通常情况下,若合约明确标明租期及其
逾期的后果,并提及在住房尚未到期之前提出的提前交接要求,均属于违反
租赁协议的行为,也即构成违约。依据合同原则,这样的
违约行为可能会令出租方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向
承租方支付
违约金,或对由于此类违约引发的任何
租赁方经济上的损失进行
赔偿等等。然而,倘若在ール
租赁合同之中存在关于出租方在特殊情况下有权
提前收回房屋
使用权的规定,又或是承租方明示准予出租方提前交接住房,那么这些情况就不能被视为是违约行为了。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深入研读租赁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以便准确无误地判断是否存在类似于前述的违约情形。若出现
纠纷,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与协商解决,若是沟通无效,便可以根据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流程诉诸法律途径,诸如提
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