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
契税法》,若涉及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土地或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转让事项时,承受方即为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有责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准时缴纳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税收通常应于完成财产
过户登记手续并获得房屋备案证明之后的90个自然日内完成申报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
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
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
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