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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纠纷管辖权怎么划分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引发的纠纷案件中,若当事人主张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项或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则应由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然而,倘若争议事项涉及到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那么便应由涉案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 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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