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延期交房而引发的
纠纷,建议采取以下两种可行途径进行妥善处理:首先,合同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可能存在的纷争;其次,若各方无法达成共识,采购方亦有权选择向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在此过程中,被告方(通常为开发建设方)需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以此弥补原告方因延期交付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在
提出诉讼请求时,原告方需提交
购房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发票等
证据材料以支持其主张。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