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当事人与主合同人保持一致性,需在合约条款中做出明确规定;
2.交付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必须做到明确且具体,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3.须清晰注明交付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以便执行过程中不产生歧义;
4.
定金的数额应当严格控制在房屋成交总金额的20%以内,以确保交易安全;
5.在合同文本中务必明确标注“定金”二字,以示其
法律效力;
6.同时,还需要明确规定定金的具体使用方式及相关责任承担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