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过程中,若卖家出现
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利向对方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相应的
违约责任。若买卖双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确定了
违约责任条款,则买方有权根据该协议中的规定来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
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