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三个月。如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
购房者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首先通过书面方式进行交房催告;在经过催告后不满三个月,如果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则购房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