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处理问题的途径主要包括四种:即协商、调解、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友好的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以达成共识;
其次,如果经过充分交流但仍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停与斡旋;
再次,若
买卖合同中已事先设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又达成了仲裁协议,则可依据该条款或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若前述所有手段均无法解决争议,那么最终的
救济途径便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