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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即便房屋空置也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成本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减少。
(二)若房屋长期空置,可尝试与物业公司协商,看能否对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部分地区支持这种协商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026-01-27 05: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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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房子没人住,一般也得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和物业约定,由物业对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的合同。
2.物业服务有公共性,像公共区域管理、设施维护等,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降低成本。
3.按规定,业主应按约定付物业费,不能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付。但部分地区允许业主和物业协商,对长期空置房物业费适当减免。
2026-01-27 04:4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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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即便楼房没人住,通常不能不交物业费,但部分地区支持协商对长期空置房屋物业费适当减免。
法律解析:
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人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等服务。其服务具有公共性,涵盖公共区域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等,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降低成本。相关规定明确,业主应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只要物业服务人按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付。不过,部分地区考虑到房屋空置情况,支持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物业费给予适当减免。如果您在物业费缴纳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7 03:4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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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楼房无人居住,一般也不能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人要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且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降低服务成本。同时,相关规定明确,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由拒付。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业主应认识到按时缴纳物业费是应尽的义务,即便房屋空置也不能随意拖欠。
-若房屋长期空置,可与物业公司积极协商,看能否根据当地政策对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
2026-01-27 03:17: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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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物业服务人的职责,即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并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
(2)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成本不会因个别房屋空置而降低。例如公共区域的清洁、设施设备的维护等,都是持续进行的。
(3)按照规定,业主需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只要物业服务人按约定和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付。
(4)部分地区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物业费适当减免。
提醒:业主若房屋空置,可先了解当地政策,看是否支持协商减免物业费;若无减免政策,应按约支付物业费,避免违约风险。
2026-01-27 03:03: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