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延期交房之
赔偿标准,其主要规定如下:将延迟交付天数内的
违约金定位为每日向买受方支付该房屋交易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惩
罚金。当合同中的违约金约定过高导致履行负担过重时,违约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减损申请,此时法院需依据实际损失情况,参照违约金总额是否超过造成的损失总额30%这一最低限度予以适度调整;反之,若违约金约定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时,受损方则可依法要求提高违约金金额,具体数额应根据
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