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婆买房写老公名的房产归属分多种情况。婚前公婆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老公名下,房产为老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时,若公婆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老公名下,通常视为对老公的赠与,属其个人财产;若公婆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资部分或为赠与老公或为借款。
2.涉及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等判定。
3.为维护自身权益,建议留存好购房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分析:
(1)公婆在老公婚前出资买房并登记在老公名下,房产通常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具有独立性,在婚姻关系中一般不会因婚姻持续而转变性质。
(2)婚后公婆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老公名下,通常视为对老公一方的赠与,属于老公个人财产。这体现了法律对赠与意愿的尊重。
(3)婚后公婆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公婆出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对老公的赠与或借款。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等因素判定。
提醒:
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建议留存购房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婚前公婆出资买房登记在老公名下,这属于老公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若有出资等情况,需保留出资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婚后公婆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老公名下,一般视为对老公一方赠与,是老公个人财产,另一方若想争取权益,需有明确约定等。
(三)婚后公婆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资部分可能是赠与或借款,各方都应留存出资凭证。
(四)涉及离婚分割,要保留好购房出资凭证等证据,法院会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1.公婆买房写老公名,房产归属分情况定。婚前公婆出资买且登记老公名下,属老公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购买时,若公婆全额出资登记老公名下,通常视作对老公的赠与,是其个人财产。
3.若公婆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婆出资部分或为赠与或借款。
4.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出资、还贷等因素判定。建议留存出资凭证维护权益。
结论:
公婆买房写老公名,房产归属分情况确定,婚前购买多为老公个人财产,婚后购买可能是老公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由法院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若公婆在老公婚前出资买房并登记其名下,此房产属于老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购买时,若公婆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老公名下,通常视为对老公一方的赠与,为老公个人财产;若公婆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公婆出资部分可能是对老公的赠与或借款。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会综合出资来源、还贷情况等因素判定房产归属。所以,建议当事人留存好购房出资凭证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处理类似房产问题时遇到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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