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深圳购买新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深圳购买新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面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不动产纠纷,我们有多种手段来予以妥善解决:
首先,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
其次,如果无法自行协商,还可选择调解途径加以解决;再者,仲裁也是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的另一有效途径;此外,还可诉诸行政渠道;而
最后的最终解决方案则为通过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1)协商:协商系指双方当事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
(2)调解:调解则是在买卖双方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情况下,依据其中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主持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遵循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法律法规,互相体谅,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得不动产交易纠纷得以迅速化解的一种方法。
(3)仲裁: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产生前或争议产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在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调解无果,或者虽已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事后反悔的纠纷,或者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请求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5)诉讼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运用司法审判权解决不动产交易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5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最新修订:2024-07-27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