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在房屋装修过程中若出现工程
逾期交付现象,应被视为
合同违约行为,作为房主有权向负责此项工程的装修公司提出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的主张。若装修公司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期限圆满地完成装修任务,这样的情况下仍属构成了合同违约,装修公司需承担起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
赔偿相应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