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欲
追讨欠款,可依法提
起诉讼。在此过程中,
债权人为原告方,需撰写详细的
起诉状,明确被告之姓名及相关
身份信息,同时附上您本人的
身份证复印本以及欠款凭证等相关
证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六十四条明确指出,
当事人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证明的义务。而在第一百二十一条中,更是详尽地列举了起诉状应包含的各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原告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所、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
诉讼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
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