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识别
购房合同时遇到的
霸王条款这一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首先,仔细审阅销售说明书中是否存在有关
虚假宣传的免责声明;
其次,着重注意
违约责任和
订金(
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因为有些开发商会规避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应特别留意适用的经济性条款,避免被开发商利用。
例如,某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开发商)所进行的关于本房屋及其相关事项、以文字、图像、样板间或口头描述等形式展现的广而告之以及各类印刷品仅仅是发出的邀请,因此并不产生具有约束力的
要约。
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
违约金与
定金之间的选择权归属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都是属于需要通过具体审查才能识别的潜在霸王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