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揭购房可进行退房处理的情况,其具体条件包括:
首先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现买卖合同所设定的主要目标和义务;
其次是在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截止前,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提出或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表现出不愿意继续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
第三种情况则是,当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主要债务,经过另一方的催促之后,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仍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履行;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从而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的主要目标和义务;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出现其他需要进行退房处理的特殊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