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签署购房协议,买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便可要求退房:
首先,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
其次,若逾期交付房产期限已经超过了相应的规定期限;
再者,如果所购买的房产质量无法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且经过修复后仍然无法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此外,因开发商的过失导致买方无法按照约定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也在其列;
最后,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了3%时,买方同样有权提出退房申请。
另外,若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更改规划设计,买方亦可据此要求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