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交房但未实际入住期间所需支付的物业管理费用的方式如下:
通常情况下,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标准来计算。
在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之后,即便业主并未立即进行实际居住使用,物业公司也已经开始为其提供各项物业服务工作了。
因此,业主无法以住宅尚未入住为理由而拒绝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对于新房尚未正式交付,从而导致业主未能及时入住的情况,物业费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承担,业主无需自行支付。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