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期间结束与合同到期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一些细微却重要的差异:
当租赁期间结束时,双方当事人都拥有续签租赁合同的权利。
如果租约期限届满后,承租方仍然持续使用租赁资产,而出租方并未对此表示反对或提出疑问,那么原有租赁合同将持续生效,但其租赁期限将被视为非固定期限。
而合同到期则通常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失效日期已经到达,此时,合同中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告终止,这部份合同便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以及法律约束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