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所谓的"阴阳合同",主要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共同商议并签署了两份不同性质和内容的协议,其中一份为真实情况的反映,另一份则为了规避部分税收负担或是通过虚假陈述欺骗获得银行贷款等不正当利益而存在。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阴阳合同"背后潜藏着极其严重的法律风险。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并且该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将被判定为无效。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由于"阴合同"本身的违法性,它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从而使得那些试图通过此种方式来逃避税务负担的当事人面临诉讼纠纷的困扰,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