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并不适宜购买由开发企业所建成的商场住宅房源。
由于开发商在未超出原定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擅自加建的建筑往往难以顺利获取到预售房屋许可证,进而影响到房屋产权证书的申请办理过程。
而申请预售房屋,必须首先获得"五证",这些证件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唯有具备这五个合法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才能依法进行房屋出售活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