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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房合同公积金可以不可以取

有租房合同公积金可以不可以取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5-15 12:35:19 已帮助2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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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租房合同公积金可以不可以取
租赁契约中所涉及的公积金可依法进行提取操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满足一定条件之后,职工有权从其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相应数额的住房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并不允许被全部提取,仅在特定的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形下才能实现全额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平等原则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
关于公积金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具有保障性,通过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广大职工快速、妥善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
其次,它具有互助性,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构建和形成有房职工协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途径,同时,住房公积金在资金层面上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实质性的援助,充分展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特性;
最后,它具有长期性,每位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直至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为止,均需按照规定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
同时,职工所在单位亦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补足缴存住房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具有普遍性,即所有城镇在职职工,不论其工作单位性质为何、家庭收入水平高低、是否已经拥有住房,都必须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次,它具有强制性(政策性),若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事项,否则将依据《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再次,它具有福利性,除了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之外,单位还需为职工额外支付一定比例的金额,且相较于商业性贷款而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更为优惠;
最后,它具有返还性,当职工达到离休、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移或出国定居等情况时,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会全额退还给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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