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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子需要拆迁

哪些房子需要拆迁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5-12 13:40:29 已帮助23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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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子需要拆迁
关于拆迁协议的签署,通常情况下需要户主亲自签章确认。
关于房屋拆迁协议,其本身即属于协议(或称合同)的范畴。
然而,任何合同都需明确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因此,户主作为其中的一方当事人,其是否进行签字确认至关重要。
若户主未能履行此项手续,则该份拆迁协议便视为无效。
为了确保拆迁协议能够合法生效,户主要积极参与并对补偿方式、补偿金数额及支付日期、用于产权置换的房屋详细信息及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周转用房、因停产停业而产生的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若被拆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他们与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同样无效;
若被拆迁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那么他们与拆迁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则须经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生效,否则亦属无效。
另外,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如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同样将被判定为无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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