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产权房在面临拆迁时能否获得赔偿款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类房产是不享有这一权利的。
然而,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作为替代方式。
具体来说,这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全额补偿;
其次,针对因征收行为导致的设备迁移、临时住所安置等需求的合理补偿;
最后,对于因征收行为而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适当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激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