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房屋补偿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其使用寿命为依据进行划分档次,并依据每平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周转补偿费用则是根据临时居住环境的优劣来划分档次,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制定,拆迁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
若被征收人能够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完成签约并顺利搬迁,那么对于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助面积以及签约奖励面积之和小于等于45平米的部分,不足部分将按照评估单价的80%给予补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