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式,其公式为: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其中,补偿倍数在6到10之间);
2、其次是关于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所述:
当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补偿倍数大于15时,则总安置费用等于该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反之,若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补偿倍数小于15时,则总安置费用将变成该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用土地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
3、最后,对于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助费的补偿计算方式,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通常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