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雇主有权依法随时终止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达到企业所设定之录用标准者;
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再者,劳动者因严重渎职、营私舞弊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