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重大误解的情况时,误解之所以产生,往往是由于当事人自身的疏忽或过错所导致的,而非由于遭受了对方故意进行的欺骗。
相较而言,如果是由于欺诈行为所引发的,那么当事人就成为了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然而,不论是重大误解还是欺诈行为,都会对相关方带来相应的影响和代价。
但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明确区分的是,在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方往往会遭受到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
而涉及到欺诈行为时,尽管无论欺诈行为是否使受害方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受害方均有权利要求宣布该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