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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5-11 18:55:02 已帮助10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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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中,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必须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修复的程度;
其次,需要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法有效的;
再次,必须有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请求;
最后,如果经过了调解程序但仍然未能达成和解,那么也可以视为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解除婚姻关系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登记条件:
首先,双方必须曾经进行过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必须已经签订了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
再次,必须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最后,在申请离婚登记后,还需要经过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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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徐卫东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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